IVD 预期目的:为什么在 IVDR 下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
根据IVDR,需要明确且具体的IVD预期用途标准,这给寻求CE标记和全球市场准入的制造商带来了重大挑战。随着更新的合规期限的临近,制造商如何管理风险并避免监管延迟和市场策略中断?
本文最初发表于 MedTech Intelligence。
作者:Oliver Eikenberg 博士
对于 IVD 制造商而言,预期目的始终是医疗器械的一个基本要素,定义了其声称以及在特定临床环境中的使用。然而,在欧盟《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下,这一概念现在具有更大的监管分量。IVDR 要求制造商在阐明预期目的时达到前所未有的精确度,从而影响从器械分类和风险管理到临床评估和上市审批的一切环节。
从 IVD 指令(IVDD)到 IVDR 的转变标志着监管期望的根本性转变。制造商不能再依赖宽泛定义的预期目的;相反,IVDR 要求制定清晰、具体的标准,以定义测试的使用方式、适用人群、临床背景以及限制条件。欧盟委员会的官方指南强化了这一转变,并强调引入基于风险的分类系统以及对临床证据的更严格要求。
虽然这些变化提高了患者的安全性和透明度,但它们也给寻求 CE 标记和全球市场准入的制造商带来了重大挑战。随着 IVDR 合规截止日期临近,现在不采取行动的制造商可能会落后于竞争对手、面临监管延迟并扰乱其市场战略。
为什么 IVDR 强化了预期目的要求?
IVDR 引入了两个直接影响制造商的根本性变化。首先,它用符合国际监管标准的基于风险的分类系统取代了以前基于列表的分类方法。该系统将 IVD 分为四个类别,从低风险(A 类)到高风险(D 类),确保监管监督与患者风险相称。其次,IVDR 强调了临床证据的重要性,要求制造商超越分析性能验证,并证实其器械在真实临床环境中的表现。
与 IVDD 不同(在 IVDD 下,IVD 的分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测量的分析物),IVDR 现在会考虑更广泛的临床使用场景、目标人群以及器械如何与其他技术集成。附件 I 第 20.4.1(c) 条概述了这一转变,要求制造商准确定义其测试的使用方式、其服务的特定患者群体,以及该测试是用于诊断、筛查还是监测。这些变化极大地影响了监管途径,使分类过程更加严格,并需要制造商提供更充分的理由。
这对 IVD 制造商有何影响
IVD 制造商首次必须根据 IVDR 的新标准明确定义其预期目的声称。在 IVDD 下,预期目的声明通常是宽泛的且偏向分析性的。典型的声称可能会指出,某项 IVD 测试旨在测量人体血浆中的特定参数,且仅供专业人员使用。然而,在 IVDR 下,同一项测试现在必须包含有关其执行方式的详细信息(无论是自动还是手动过程)、所使用的样本类型、其针对的特定年龄段和疾病状况,以及是否用于筛查、诊断或其他临床应用。
这种转变限制了制造商曾经拥有的灵活性。随着 IVDR 要求的收紧,临床医生现在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预期目的。如果实验室在制造商定义的声称之外使用该测试,则将被视为超说明书使用(off-label use),需要实验室进行额外验证。这一限制对于销售驱动型制造商来说尤其具有挑战性,因为它可能会限制其器械在临床实践中的推广和采用。因此,许多已通过公告机构(NB)流程并有资格在 IVDR 下销售的遗留 IVD 器械,目前仍按照 IVDD 进行销售。
除了监管方面的调整,这些变化还带来了重大的运营和财务挑战,特别是对于可能缺乏资源来高效管理这一过渡的中小型制造商而言。与拥有专门法规团队的大型企业不同,小公司必须在应对合规复杂性的同时,平衡收集临床证据、更新风险评估以及确保文档一致性所带来的成本。
监管机构如何利用预期目的在 IVDR 下对 IVD 进行分类
预期目的不仅仅是对器械的描述,它更是 IVDR 下分类的基础,影响着从风险评估到符合性评定过程的一切环节。例如,作为自动化系统一部分的试剂可能会引发额外的监管审查,需要对相应的仪器和软件进行评估。同样,伴随诊断(CDx)IVD 需要与国家监管机构或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进行协调,以确保与治疗性药物的批准保持一致。
对于 high-risk IVD(特别是 D 类器械),需要欧洲参考实验室(EURLs)的参与以验证器械的性能和可靠性。在公告机构开始技术文档评估(TDA)之前,必须首先根据附件 I 第 20.4.1(c) 条中概述的八项标准来验证制造商的预期目的声明。如果提供的信息不清晰或不一致,制造商可能不仅需要修改预期目的声明,还需要修改相关文件,例如性能评估报告和风险评估。在某些情况下,制造商可能需要开展额外的临床研究,从而延迟 CE 标记流程和市场准入。
预期目的不充分带来的商业风险
未能定义清晰且符合 IVDR 要求的预期目的可能会带来重大的商业风险。最直接的后果之一是对技术文档的影响。如果预期目的与 IVDR 的详细要求不符,制造商可能需要修改多个文件,包括风险管理文件、临床证据报告和使用说明。这些修订可能既耗时又昂贵,特别是对于拥有从 IVDD 向 IVDR 过渡的大型产品组合的公司而言。
除了文档方面的挑战外,未能满足 IVDR 的预期目的要求还可能导致公告机构审查时间表的延迟。根据欧盟法规 (EU) 2024/1860,遗留器械享有 2.5 年的审查期,如果预期目的声明被认为不充分,公告机构可能会拒绝申请或将其置于审查队列的末尾。鉴于 IVDR 下对公告机构服务的强劲需求,此类延迟可能会使一些制造商错过监管截止日期,从而无法在欧盟合法销售其器械。
而且这种风险超出了欧盟市场。许多国家将 CE 标记视为注册的前提条件,如果 IVD 未能及时获得 CE 标记,也可能在非欧盟市场面临监管障碍。这可能会扰乱全球商业化战略,迫使公司将额外的资源投入到替代监管途径中,否则将面临失去市场份额的风险。
IVDR 合规是一项战略要务
从 IVDD 到 IVDR 的转变不仅仅是一个监管的转变——它从根本上改变了 IVD 制造商定义和定位其产品的方式。现在,预期目的在合规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直接影响着分类、风险管理、临床验证以及产品获得 CE 标记并进入欧盟市场的能力。随着监管审查更加严格,模糊或宽泛定义的预期目的不再可行。每个细节都必须精确、合理且符合 IVDR 要求。
与此同时,这种转变也带来了机遇。采取积极合规方式的制造商可以将 IVDR 更严格的框架转化为竞争优势。明确定义的预期目的不仅可以加快审批速度,还可以增强监管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信赖度。最终,尽早适应的制造商将比仍处于合规困境中的竞争对手处于更有利的位置,从而在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中确保更大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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