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医疗器械监管框架
澳门医疗器械监管框架
澳门的医疗器械框架正在从主要进口管制和产品类别模式转变为专门的医疗器械法定制度。 ISAF宣布第12/2025号法律和第11/2026号行政法规于2026年7月1日生效,以及支持新制度的26项技术指令。
这一变化对制造商来说很重要,因为澳门正在走向更清晰的产品生命周期模型。在进入市场之前,公司需要了解产品是否被视为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定义中的IVD试剂或校准器、医疗卫生产品、通过进口授权处理的诊断或实验室试剂或其他 ISAF 控制的类别。推出后,公司还应该准备好承担有关变更、更新、不良事件监控、可追溯性、召回和监管机构沟通的持续义务。
ISAF公布的技术指令涵盖分类规则、注册和备案申请要求、临床试验要求、良好临床实践、良好生产规范、制造和经营许可以及其他医疗器械授权。因此,新框架不仅仅影响一次性提交;它涉及产品资格、合格的申请人角色、进口规划、文件控制和上市后合规性。
权限及生效日期
药物管理局,俗称ISAF,是澳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制度的主管部门。 ISAF于2026年6月24日发布了26项技术指令,这些指令与第12/2025号法律和第11/2026号行政法规的2026年7月1日生效日期一致。
对于已经向澳门销售受监管产品的公司来说,这意味着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启动和维护模式。现有的进口管制和产品类别义务仍然很重要,但制造商现在应该评估专用医疗器械规则如何适用于相同的产品,特别是在分类、备案、注册或当地商业活动要求改变运营途径的情况下。 2026年6月15日,ISAF还发布了行政长官批示,内容涉及个人自用进口豁免、横琴合作区制造的器械注册简化、许可模式、官方收费表以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过渡性规定为已经上市的公司提供了遵守规定的时间:I、IIb和III类设备的制造许可证应在2027年7月1日之前到期(IIa类设备的制造许可证应在2028年7月1日之前到期),IIb和III类设备的运营许可证应在2027年7月1日之前到期,并且已经流通的产品必须在其基于类别的窗口内完成列名或注册,否则将被撤回。
分类和市场准入考虑因素
制造商应从产品资格和分类开始。澳门按风险将医疗器械分为I类、IIa类、IIb类、III类;IVD试剂和校准品包含在医疗器械定义内。分类推动了实际的市场准入计划,因为低风险产品、高风险设备、软件、定制设备、临床试验或研究用设备以及进口产品可以产生不同的证据和行政期望。
对于国际制造商来说,首先要决定的不仅仅是设备是否可以进口。更好的问题是澳门的义务适用于每个步骤:产品分类、注册或备案、合格申请人选择、进口授权、商业活动许可、技术文件、标签、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体系证据和上市后控制。尽早构建此地图有助于防止进口规划、分销商入职或商业发布已经开始时的后期差距。
登记、备案和文件规划
澳门2026年技术指令涉及注册和备案申请材料,这意味着企业应该期待结构化的文件包,而不是纯粹的交易性导入步骤。确切的要求取决于适用的产品类别和风险等级,但制造商应准备好以监管机构准备好的格式组织核心技术证据。
第 11/2026 号行政法规规定的官方审查时间表因途径而异:I 类和 IIa 类器械的列名处理将在约 5 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在另外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而 IIb 类器械的注册决定将在 70 个工作日内做出,III 类器械的注册决定将在 100 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杂情况下最多需要 45 个工作日,并在开始时进行 20 个工作日的正式完整性检查。注册有效期为五年,可连续同等期限续展,续展申请需在期满前 90 至 180 天提交。官方费用由 Despacho n.º 144/2026 规定:器械注册为澳门币 500 元,续期为澳门币 200 元,修改每项为澳门币 100 元;制造许可证为澳门币 9,000 元(续期为澳门币 3,000 元);经营许可证为澳门币 2,000 元(续期为澳门币 300 元)。
典型的规划领域包括产品标识、制造商信息、预期用途、风险分类理由、技术规格、测试证据、临床或性能证据、标签和使用说明、质量管理信息、生产场地详细信息、合格申请人信息以及来自其他市场的任何支持证书或批准。对于IVD试剂和校准品,性能评估和试剂特定文件可能需要单独关注。
制造商还应评估来自香港、中国大陆、台湾、欧盟、美国或其他参考市场的现有文档是否可以重复使用。重复使用通常是可能的,但仍然需要澳门特定的分类检查、语言和标签审查、管理格式,并确认证据与适用于澳门的产品版本相匹配。
进口授权和当地运营要求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服务门户网站指定ISAF作为进口授权服务的内容提供商,涵盖医疗卫生产品和诊断或实验室试剂等受管制商品。进口受管制产品的公司应评估是否需要事先授权、外贸经营者、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许可证持有人或其他合格申请人。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规则取决于类别:I 类和 IIa 类注册可由符合条件的澳门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而 IIb 类和 III 类注册则必须由持有有效医疗器械营业执照并获得进口和批发授权的澳门公司提交。外国制造的器械还必须已在其原产地司法管辖区注册或授权销售,除非行政长官另有规定。
2026 年 6 月的通知还描述了对专供个人使用且价值不超过 5,000 澳门元的低风险 I 类和 IIa 类设备的某些进口许可证要求的有限豁免。该豁免范围很窄,不应被视为商业市场准入途径。商业发布仍需要对适用的 ISAF 规则、当地商业模式和进口途径进行具体产品评估。
实用启动清单
切实可行的澳门启动计划应包括六个工作流程:
- 确认该产品是否属于新医疗器械制度、IVD试剂或校准品类别或其他 ISAF 控制的产品类别的范围。
- 记录风险分类的理由并确定是否适用注册、备案、进口授权或商业活动许可。
- 以支持 ISAF 审查的格式准备技术、质量、标签和临床或性能文件。
- 确认当地角色,包括外贸经营者、进口商、分销商、合格申请人、许可证持有者以及适用的上市后联系职责。
- 使澳门标签、IFU、变更控制和警戒程序与该产品更广泛的亚太地区推出计划保持一致。
- 跟踪 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日期后的 ISAF 技术指令和实施更新。
Pure Global为制造商提供澳门分类策略、文件规划、本地协调、定价可见性和市场准入执行方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