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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5 年 5 月之前将 QMS 调整为 IVDR 要求:制造商需要了解什么

官方IVDR过渡期就在这里。 IVDR 专家 Oliver Eikenberg 博士讨论了 IVD 制造商应如何采取行动,首先是如何在 2025 年 5 月的最后期限内实施IVDR QMS 要求。

作者:
发布日期:
2025年2月3日

质量管理体系 (QMS) 为组织提供了规划、实施、检查和改进(PDCA循环)的通用框架与核心概念。在医疗器械行业,建立并维护有效的 QMS 对于确保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分销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医疗器械 QMS 是一种结构化体系,完整记录了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从设计开发、生产、分销到上市后监督)中实施的各项程序与流程。如果制造商将特定过程(如设计、制造、分销等)进行外包,则必须证明对这些外包过程实施了充分的控制。

EU IVDR 如何定义 IVD 制造商的 QMS 要求

IVDR 第 10(8) 条要求所有 IVD 制造商必须符合所有适用要求(包括建立并运行有效的 QMS),方可获得 IVDR 下的 CE 标志。虽然法规并未强制要求制造商必须采用欧洲协调标准“EN ISO 13485:2016 医疗器械 — 质量管理体系 — 用于法规目的的要求”,但该标准通常是构建符合 IVDR 要求的 QMS 的基石。QMS 与 MDR 或 IVDR 法规要求之间的紧密联系,在该标准的 Z 附件(ZA、ZB)中得到了详尽的体现。

IVDR 中的 QMS 要求如何及何时适用于您的器械,取决于您目前将器械投放市场的方式。通常,IVD 制造商会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 您已根据 IVDR 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您的 IVD 产品。在此情况下,您的 QMS 以及技术文档必须已经符合适用的 ISO 13485 和 IVDR 要求。
  • 您计划根据 IVDR 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您的 IVD 产品。在此情况下,您的 QMS 以及技术文档需要在您向公告机构提交申请(针对 A 类无菌、B 类、C 类、D 类器械)或签署符合性声明(针对 A 类器械)之前,证明其符合适用的 ISO 13485 和 IVDR 要求。
  • 您正作为 IVDD 下的遗留器械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您的 IVD 产品。在此情况下,您的 QMS 以及技术文档必须部分符合适用的 ISO 13485 和 IVDR 要求。这主要涉及上市后监督与警戒系统,但也包括标签和注册要求(参见 MDCG 2022-8 ,即关于 (EU) 2017/746 法规中将 IVDR 要求应用于“遗留器械”以及在 2022 年 5 月 26 日之前根据 98/79/EC 指令投放市场的器械的指南)。

遗留 IVD 的过渡性规定

2024 年 7 月 9 日,欧盟发布了针对 MDR 和 IVDR 的最新修正案(即 (EU) 2024/1860 法规),引入了延长的过渡期条款,并针对某些 IVD 产品(即遗留器械)规定了具体义务。其中一项核心义务是,无论 IVD 产品的风险等级如何,制造商都必须在 2025 年 5 月 26 日之前,按照 IVDR 第 10(8) 条的要求建立并实施符合规范的 QMS。欧盟委员会(EC)还明确指出:‘制造商拟申请过渡到 IVDR 的任何器械,其 QMS 文件均须作为合格评定申请的一部分,且必须在相应的公告机构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对于 D 类器械以及持有 IVDD 证书的器械,提交截止日期不晚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对于 C 类器械,不晚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对于 B 类和 A 类无菌器械,则不晚于 2027 年 5 月 26 日。’

换句话说,对于 D 类器械,建立符合 IVDR 规范的 QMS 的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这对于许多遗留 IVD 产品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这些产品在旧的 IVDD 指令下属于‘自我声明’的‘普通 IVD’(General IVD),但在新的 IVDR 法规下已被重新划分为 D 类(例如新冠病毒 SARS-CoV-2、疟疾、登革热、梅毒螺旋体、克氏锥虫等检测试剂)。对于此类 IVD 产品,在 2025 年 5 月 26 日的同一截止日期前建立符合 IVDR 的 QMS,也是向公告机构提交申请的先决条件。

即使您尚未接受审核或向公告机构提交申请,您也应该已经对当前的 QMS 进行了差距评估,并更新了相关的 QMS 程序。 QMS 中的这些更改也可能会影响签约合作伙伴,例如分销商。

为符合 IVDR 第 10(8) 条要求,需要遵循哪些 QMS 实践?

虽然官方尚未对所需的 QMS 达标水平给出统一定义,但欧盟于 2024 年 7 月发布的问答文件《IVDR 过渡期的延长》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参考见解。

在该文件的“问题 9”中指出,QMS 的运行应当能够“确保制造商逐步过渡,直至完全符合 IVDR 的各项要求”,且“制造商必须在此日期之前起草有关 QMS 的文档体系(无论该器械在 IVDR 下属于哪种风险等级)。”换句话说,即使根据这些 QMS 流程所产生的记录尚未完全就绪,QMS 的程序文件也必须明确阐明如何满足这些法规要求。例如,针对 IVDR 第 10(8) (e) 条,您必须建立符合 ISO 14971 标准的风险管理程序,涵盖风险管理计划、初始危害识别、风险分析与缓解措施以及最终的风险管理报告。

对于 IVDR 第 10(8) (f) 条,您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性能评估程序,详细阐明如何通过论证科学有效性、分析性能和临床性能来支持临床证据。这通常需要准备符合 IVDR 要求的各类文件模板,如 PEP、PER、SCP、APR、CPR等。因此,制造商必须深入理解 IVDR 的法规要求,并将其有机地整合到现有的 QMS 中。根据公司的组织架构以及向 IVDR 过渡的进展,更新现有 QMS 的工作量可能因企业而异,有的或许能快速完成,有的则可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计划在 2025 年 5 月提交申请的 D 类器械制造商,必须严格遵循这些程序并建立相关的质量记录。在向公告机构提交评定申请时,这些文件和记录将接受严格审查。

下表对 IVDR 第 10(8) 条的要求与相应的 EN ISO 13485 及其他标准进行了简要对比和概述,以帮助您进一步了解完整的 QMS 合规要求:

IVDR 第 10(8) 条的 QMS 要求与 EN ISO 13485 或其他标准的对比所需的 QMS 程序
(a) 监管合规策略,包括遵守符合性评估程序以及对体系所涵盖器械的变更管理程序;条款 4.2.3 医疗器械文档
条款 5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条款 7.3.9 设计和开发文件的控制
确保符合适用的欧盟法规(IVDR 及其他适用法规)。
管理设计变更,并根据 MDCG 2020-3 Rev.1 进行评估。
(b) 识别适用的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并探讨满足这些要求的方案;条款 7.3 设计和开发
条款 7.4 采购
条款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在设计输入中纳入适用的 GSPR 要求,并将其转化为最终的设计输出
(c) 管理职责条款 5 管理职责明确合规负责人(PRRC)及相关专职人员的职责
(d) 资源管理,包括供应商的选择和控制条款 6 资源管理
条款 7.4 采购
基于风险的方法对供应商及外包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
(e) 附录 I 第 3 节规定的风险管理EN ISO 14971:2019 + A11:2021建立、实施、记录并维护风险管理体系,涵盖风险管理计划、初始危害识别与分析、风险分析以及最终的风险管理报告。该风险管理系统必须在器械的迭代设计阶段以及整个生命周期中持续运行,并应纳入上市后监督活动及相关数据。
(f) 根据第 56 条和附录 XIII 进行性能评估,包括上市后性能随访(PMPF);条款 7.3.7 设计和开发确认
EN ISO 20916:2024
制定性能评估计划(科学有效性、分析性能、临床性能),涵盖性能评估计划(PEP)和性能评估报告(PER)要素;
按照伦理和良好研究规范(Good Study Practice)对临床性能研究实施控制。
(g) 产品实现,包括规划、设计和开发、生产以及服务提供;条款 7.1 产品实现
条款 7.3 设计和开发
条款 7.4 采购
条款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设计与生产器械,并对相关过程实施控制(如质量控制、过程和设备的确认)
(h) 验证根据第 24(3) 条对所有相关器械进行的 UDI 分配,并确保根据第 26 条提供的信息的一致性与有效性;条款 7.5.8 标识
条款 7.5.9 可追溯性
对器械进行 UDI 赋码,完成标签标识并在 EUDAMED 中进行注册,同时将 UDI 应用于所有标签文档
(i) 根据第 78 条建立、实施和维护上市后监督(PMS)系统;条款 5.6 管理评审
条款 8.2 监视和测量
EN ISO 14971:2019 + A11:2021
ISO/TR 20416:2020
建立、实施并维护上市后监督系统,并将收集到的信息整合至符合 IVDR 附录 III 要求的技术文档中
(j) 处理与主管当局、公告机构、其他经济运营商、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条款 5.6 管理评审
条款 8.2.3 向监管机构报告
处理与主管当局、公告机构、其他经济运营商(分销商、进口商)、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沟通
(k) 警戒系统框架下报告严重事故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流程;条款 8.2.3 向监管机构报告根据 MDCG 2024-1 指南以及 EUDAMED 或各国法规要求,履行不良事件警戒报告义务
(l) 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管理及其有效性验证;条款 8.5 改进开展并管理 CAPA 流程,验证其有效性
(m) 产出监视与测量、数据分析及产品改进的流程。条款 8.2 监视和测量
条款 8.4 数据分析
监视、测量和分析器械相关数据,并持续改进器械性能

EN ISO 14971:2019 + A11:2021 医疗器械 -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ISO/TR 20416:2020(en) 医疗器械 — 制造商的上市后监督

EN ISO 20916:2024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 使用人体受试者样本的临床性能研究 - 良好研究规范

Pure Global 能够协助您建立符合 EN ISO 13485 标准的 QMS、开展审计或更新您现有的 QMS,从而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的截止日期做好准备,或者向公告机构提交申请或协议联系我们,了解有关我们 QMS 审计支持服务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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