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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更新

台湾TFDA更新临床试验电子化申报指引

台湾指定mdctp.fda.gov.tw自2026年10月1日起用于GCP第7条登记信息更新。自10月5日起生效的修订版申请指引反映了已在使用的电子化申报方式,并更新了表格、文件格式及报告卷宗。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17日

台湾自​2026年10月1日​起,指定​数字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平台​(數位化醫療器材臨床試驗平台,mdctp.fda.gov.tw),供申办者依据《​医疗器械优良临床试验管理办法​》(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第7条进行试验登记。自​2026年10月5日​起生效的修订版申请须知,以电子化递交流程以及用于首次申请、变更申请、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的更新表单,取代了原2021年的纸质与光盘申报说明。

10月5日的公告明确指出,电子化递交​此前已获采用​。该公告在修订后的申请须知中将该渠道正式化;其并未将10月5日确立为该平台的上线日期或电子化申报首次开放的日期。

由两部分组成的监管行动及生效日期

  1. ​GCP第7条申办者强制数据登录(衛授食字第1151609789號,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该公告于2026年9月30日签发,并于2026年10月2日发布(官方公告PDF),指定https://mdctp.fda.gov.tw为《​医疗器械优良临床试验管理办法​》第7条所规定的中央主管机关官方网页。依据第7条规定,临床试验申办者(試驗委託者)必须在指定平台上登录12类试验信息:
    • ​首次登记:​在根据第4条第1项获得临床试验核准后的​30日内​(登录临床试验机构名称、申办者名称、主要研究者姓名、试验名称、核准文件编号、核准日期、试验目的、受试者纳入及排除标准、受试者人数、试验医疗器械名称、临床试验分期以及其他规定事项)。
    • ​变更更新:​在任何临床试验方案变更获得核准后的​30日内​。
    • ​试验执行期间的定期更新:​在临床试验进行期间,于每年​6月和12月​每半年更新一次。
  2. ​修订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申请须知​》(衛授食字第1151610689號,自2026年10月5日起生效):​该公告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65条于2026年10月5日签发,并于2026年10月7日发布(官方公告PDF;24页修订版指南PDF),使修订后的醫療器材臨床試驗計畫案申請須知于​2026年10月5日​生效,并载明原2021年4月23日指南(衛授食字第1101603667號)不再适用。修订后的申请须知是依据第165条发布的行政规则;申办者在第7条项下的登记义务则源自独立的GCP法规。

2026年10月5日修订版《申请须知》的主要变化

对已被废止的2021年5月1日指南PDF与2026年10月5日修订版指南PDF进行逐章节、逐页的比对显示,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及临床试验机构面临以下五项操作层面的变化:

要求事项原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生效,衛授食字第1101603667號)修订后规定(自2026年10月5日起生效,衛授食字第1151610689號)
​递交渠道与纸质材料​​首次申请:​3份纸质材料(1份正本 + 2份副本)+ 1张光盘(CD-ROM)。 ​简易美国FDA程序、变更申请、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各1份纸质材料 + 1张光盘。​第一节(電子化送件):​所有临床试验方案申请均通过https://mdctp.fda.gov.tw以电子化方式递交。第一节以电子化递交取代了原先的纸质与光盘递交渠道。相关适用文件的签名要求依然保留。
​线上网页表单填报(於平台網頁直接填寫)​附录1(《​申请表​》)、附录2(《​方案中文摘要​》)以及附录11(《​各试验机构入组人数汇总表​》)此前均以纸质/光盘文档形式提交。首次申请、变更申请、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均须在线填报​附录1​。首次申请须填报​附录2​,变更申请时则须更新其中的方案摘要。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须填报​附录11​。每份表单仅适用于其明确规定的申报事项,而非每次申报都需提交全部三份表单。
​方案变更申报资料(第四节)​包含5项的核对清单(申请表、既往卫生福利部核准函、变更前后文件、对照表及审查费)。​包含6项的核对清单:​新增​第4项​,要求申办者直接在平台网页上更新​修改后临床试验方案中文摘要​(修正後臨床試驗計畫書中文摘要,於平台網頁直接填寫,更新欄位資訊)。
​试验进展报告申报资料(第五节)​包含3项的核对清单(申请表、既往卫生福利部核准函,以及经主要研究者签署的试验进展报告[附录9])。附录11此前仅在递交总结报告时要求提供。​包含4项的核对清单:​新增​第4项​,要求申办者在提交阶段性进展报告以及递交总结报告时,均直接在平台网页上填写​试验机构入组人数汇总表(附录11)​。
​附件文件格式(备注第2点)​光盘文件必须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且须为可检索的word、odt或pdf格式。所有附随的申报文件均须为可检索的​ODF​或​PDF​格式(所檢附資料應為可檢索之檔案格式(odf或pdf));备注第2点中删除了word。

对附录1、7、9和11的更新

除对第一节至第七节的申报流程进行重组外,2026年10月5日指南还更新了四个附录:

  • ​附录1(《​申请表​》,第4页):​在顺次勾选说明(★請依序勾選 1–3 點)中明确,第2点(​简易程序​ / ​申覆​)如不适用则无需勾选(第2點如不適用則無需勾選)。
  • ​附录7(《​临床前测试资料引用标准​》,第18页):​将第7项从品質系統 (Quality system) — GMP、ISO 13485更新为品質管理系統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 QMS、ISO 13485,并将第9项(​个别要求​)从ISO/TR 16142更新为ISO 16142-1、ISO 16142-2。
  • ​附录9(《​试验进展报告模板​》,第20页):​在预计纳入受试者人数(預計納入人數)和当前纳入受试者人数(目前納入人數)旁,为​** 当前筛选受试者人数**​增设了专用表头字段(目前篩選人數:___人)。
  • ​附录11(《​各试验机构入组人数汇总表​》,第24页):​明确了受託研究機構(若有)(​CRO,如有​),在试验机构列旁插入了新的​主要研究者(試驗主持人)​列,并将此前合并的不良事件列(AE 發生件數 (x件/x人)与SAE 發生件數 (x件/x人))拆分为四个独立的数值列:​AE发生件数(AE 發生件數)​、​AE发生人数(AE 發生人數)​、​SAE发生件数(SAE 發生件數)​以及​SAE发生人数(SAE 發生人數)​。

未作变更的核心条款包括适用于已获美国FDA批准的临床试验的​简易程序(第三节)​。申请人仍须提供首次申请申报资料,外加加盖所需机构印章的附录8切结书、美国FDA核准函以及美国IRB批准函。简易程序须在获得TFDA确认后方可适用;方案变更在实施前同样须经TFDA核准。​试验用医疗器械进口(第七节)​仍需根据《​特定医疗器械专案核准制造及输入办法​》(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单独提出申请。

​Pure Global 分析:​申办者和CRO应将每次申报与正确的在线表单相对应,保留所需的签名,并准备可检索的PDF或ODF格式附件。请确认试验数据系统能够为扩充后的附录11提供机构层面的筛选人数,以及不良事件(AE)与严重不良事件(SAE)分别统计的事件总数及受试者总数。须维持两套独立的申报时间表:一是获批后及每年6月/12月进行的第7条登记更新;二是依据第五节在核准函规定时间递交的试验进展报告。共用同一平台并不意味着两者属于同一种申报,也不意味着每次进行第7条更新时都必须随附附录11。台湾市场指南提供了更广泛的医疗器械注册背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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