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将医疗器械分类函有效期设定为五年
自2026年10月1日起,新的马来西亚产品分类函有效期为五年。此前签发的两年期信函自原始签发之日起自动延长至三年。签发超过五年的信函享有截至2027年10月1日的过渡期以提交更新申请,前提是信函的所有信息均未发生变更。
马来西亚医疗器械管理局(MDA)对产品分类申请系统(PCAS)实施了一系列变更,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该公告取代了 MDA 2025年11月11日关于分类函有效期的公告。实施文本与常见问题解答载于 MDA 的公告 PDF,2026年10月5日修订。
最重大的变更是产品分类函的有效期制度。
| 分类函类别 | 新规定 |
|---|---|
| 于 2026年10月1日或之后签发 | 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函件中注明有效期 |
| 此前签发且有效期为两年 | 自动延长至自原始签发之日起三年;无需提交申请 |
| 签发超过五年的现有分类函 | 截至 2027年10月1日设有一年过渡期以提交续期申请 |
| 属于超过五年过渡期类别但未及时提交续期申请的分类函 | 过渡期后,该函件不再有效;须提交新的分类申请 |
仅在现有函件中的所有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时方可申请续期:涵盖的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以及制造商信息。增加产品,或更改描述、预期用途或制造商,均须提交新的申请,而不能办理续期。MDA 确认,只要在过渡期内提交申请并符合资格标准,函件到期后仍可进行续期。
申请变更
申请人无需再上传产品分类模板:所需信息现已直接在 PCAS 在线表单中采集。修订后的流程规定:
- 在七个工作日内生成发票;
- 由 MDA 进行为期 30 个工作日的审核,且仅在付款结清并资料齐全后方才开始;
- 在提出补充信息要求后超过 90 个工作日未收到申请人回复的申请将被撤回;以及
- 每项申请收取 RM300 的费用,若申请被撤回,该费用不予退还。
撤回申请并不妨碍按照现行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持有者当下应采取的行动
Pure Global 分析:将每份现有函件与上述适用类别进行对照。两年有效期的分类函无需为延期提交申请,但持有者应自原始签发之日起计算三年截止日期;延期并不会重新起算该期限。签发已超过五年的分类函须在 2027年10月1日之前作出决定:仅在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时进行续期;若任何产品、预期用途、描述或制造商细节有所变动,则须提交新的申请。
MDA 此前全面转向在线分类申请的举措,已在马来西亚 MDA 全面转向产品分类在线申请中另行报道。
该公告并未说明 MDA 会单独通知每位持有者;而是要求各利益相关方自行核查各自函件的有效状态。使用分类函支持注册或界定决策的企业,一旦 MDA 提出问询,还应密切跟踪 90 个工作日的回复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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